2022-11-30
 
蓬溪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2年11月30日  

项目概况

蓬溪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蓬溪县政通街12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YT20221107

项目名称:蓬溪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9.6218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4661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8日  至 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蓬溪县政通街128号

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时可通过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①供应商现场报名需提交以下资料并加盖鲜章: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②供应商网上报名需将以上资料加盖鲜章扫描发送至1505862111@qq.com.扫描件需为pdf格式。

售价:¥29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蓬溪县政通街128号(四川远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蓬溪县政通街128号(四川远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2、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现场递交资料人员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前7 天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的,不得作为响应公司代表参与递交活动。参加本项目现场磋商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应全程佩戴好口罩并积极配合代理机构进行体温检测,未正确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超过37.3 ℃ 的供应商授权代表将被拒绝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3 、参与本项目现场投标的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前48 小时内阴性的核酸检测报告(纸质或电子版均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蓬溪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蓬溪县迎宾大道418号        

联系方式:吴女士 18882582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远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蓬溪县政通街128号            

联系方式:潘女士 0825-3205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18882582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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